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机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张琳、代克杰
成员:祁坤、宋晓燕、杜豪杰、薛亚许
2.考生资格核查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
组长:祁坤
成员:浮宗霞、孙海超、杜俊超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教师5人组成,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选派的教师要求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编在职。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督小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学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组长:祁坤
成员:李甜、周雨、杜俊超、高文俊
三、复试形式
复试以线下的形式开展,报考我院机械专业的考生须到校报到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人员确定
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初试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合格生源应全部参加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研究生处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带回提交给我院。
五、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时间
(一)复试分数线
学院机械专业复试分数线和拟考试招生人数详见下表1。本专业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表1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拟考试招生人数 |
专业学位 |
0855 |
机械 |
34 |
34 |
51 |
51 |
260 |
15 |
(二)复试时间
表2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表
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考试科目 |
参加人员 |
资格审查 |
3月22日 8:00—12:00 |
3422 |
无 |
所有复试考生 |
专业课笔试 |
3月22日 下午15:00-17:00 |
4201 |
《机械设计基础》 |
所有复试考生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2日 晚上18:00-21:00 |
4201 |
《机械工程导论》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同等学力者 |
面试 |
外语测试 |
3月23日 9:00-18:00 |
3317 |
无 |
所有复试考生 |
综合面试 |
3413 |
无 |
所有复试考生 |
六、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通知考生
1.网络通知: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电话通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浮宗霞老师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
(二)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1. 考生现场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报到地点: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3号教学楼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3422办公室。
2.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对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单,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张1寸免冠照片、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毕业时间和可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大学期间成绩单、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2)往届生:
2张1寸免冠照片、准考证、身份证、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附件2和附件3保留)。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并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请标明“复试名单中序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道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为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20%。
安排两名专任教师负责监考,监考纪律遵循我校监考管理办法。
2.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随专业综合面试一起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20%。
安排一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专任老师负责口语测试环节。
3.综合面试: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60%。
随机从硕士生导师库中抽取5名老师组成复试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4.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形式(本科结业、大专毕业2年及以上考生),内容为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不计入总成绩。
安排两名专任教师负责监考,监考纪律遵循我校监考管理办法。
5.成绩构成:考生综合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20%+外语测试*20%+综合面试*60%;
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复试要求
1.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
2.复试过程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八、拟录取
(一)除特殊规定外,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若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中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
(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我院研究生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五)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九、体检安排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附件5)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2667@pdsu.edu.cn),原件入学时交给我院。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十、复试纪律、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纪律:我院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拍照、录音、录像,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生本次复试资格和成绩,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监督: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具体监督方式如下:
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75-2077228,2077229;
邮箱:yjsczs@pds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5-2962001;
邮箱:pdsxyjb@163.com。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375-2077008,E-mail: 2667@pdsu.edu.cn。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4日